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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节 岂以门第小英雄(上)(2 / 2)

鲁如惠最后又叮嘱道:“平常若举行冠礼,加冠者礼后必往见于诸乡绅或长者,你虽是在我书院中加冠,可莫也要忘了尊老礼士这种传统。”


李孟春刚想应允,谁也没有想到在这场冠礼即将最后结束的时刻,骤变横生!


突然有几个人挤开人群,奔了过来,大声的喊道:“他还敢回家乡去见人吗?”


看到这些人,李孟春一惊,脸色瞬间就变得像纸一样惨白。


还没有离开的人无不纷纷望向这时奔赶过来的几个人。


“这架势怎么看起来就像是来砸场子的?”方邵在宋君鸿耳边说道。


宋君鸿也觉得这几个人的语气颇不友善,便迎前几步,把他们拦了下来。问道:“几位面生的紧,不像是我们书院的人,不知前来所为何事?”


“我们?我们可是李孟春的‘故乡亲友’啊,前来为他‘观礼’!”来人中一名领头的青年冷笑着说完,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,“哗”的一声迎风抖开,赫然正是王玉田着人到李孟春家乡帖出去的寻友海报。


“亲友?”宋君鸿闻言疑惑的回身望了一李孟春,本想和他求证,却不想李孟春竟然吓得躲到了程会身后,揪着程会袖子的手剧烈的颤抖起来。


谁家亲友会让人见了后就跟老鼠碰上猫似的?宋君鸿尽管心中疑窦丛生,但仍是手一拱道:“谢谢诸位能够前来,但冠礼仪式刚刚已经结束,诸位何不先回去休息一下,然后我们再行给诸位接风洗尘?”


“怎么?我们好不容易来一趟,也不让李孟春给我们行个礼,就想哄我们走呀?难道岳麓书院连这点待客之道都没有?”领头的青年流里流气的说道。


他身后的几名家丁模样的人立刻一起哄声叫嚣起来。


程会冷着脸,一把将李孟春从自己身后扯了出来,向他说道:“不管如何,你去见个礼,然后就回来。有我们在这,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!”


李孟春只好哆哆嗦嗦地走到了那名青年的面前,弯腰揖礼道:“公子、您、您也来了!”


“狗一样的东西,离家几个月,连规矩也忘了吗?”青年用那海报扇在了李孟春的脸上,大吼道:“你是应该这样跟我行礼的吗?”


这时青年带过来的人中有一人迅速闪身到了李孟春身后,猛的一脚踹在了李孟春的腿弯处。


李孟春腿弯吃痛,身不由已的就跪了下去。


青年哈哈狂笑:“对嘛,不是早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了吗?”


看到李孟春受人欺负,离他最后的宋君鸿立刻上前一步把他拉了起来,然后挡在了那名青年和李孟春之间。


说罢再次挺身拦在了他们面前。


刘羽一比眼色,立刻和柳、方、王几人一起站了出来,并肩立在宋君鸿的身侧。


这是一道人墙!


“你们要干什么?”宋君鸿怒吼道。


“本公子教训一下自己家的狗奴才,又关你们什么事?”青年狂悖的叫嚣道。


“奴才?”宋君鸿等五人惊讶的回头望了李孟春一眼,却见他脸色惨淡、垂首呆立在当地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
宋君鸿等五人的心瞬时凉了下来。


青年一挥手,领来的几个人立刻冲了上来,和宋君鸿五人扭打在一起,他则趁机一把抓住了李孟春的手腕,说道:“狗奴才,还反了你了,跟我回去!”


“慢!”程会一声大喝,上前扯住了李孟春。


他一生严辞冷面,脾气又暴又倔,这一声大喊,声量十足,全场中的人都被震惊了一下,全都一时停下了手。


青年斜觑了程会一眼,问道:“你又是谁?”


程会大声道:“我是这座书院中主管风纪的夫子,另外,我今天还有一重身份,那就是权代李孟春的亲长,在没有我的允许下,谁敢把我的‘孩子’带走?”


“哟、哟、哟!”那青年大笑了起来:“李孟春那狗东西的亲长原来还没有死绝,这又冒出一个来?我呸!”


他扭脸又向李孟春骂道:“狗东西,难怪敢偷跑,原来是到这儿认亲来了。看来我得再让你长点记性。”说罢把袖子一撸,从腰间卸下一条皮鞭来,挥鞭就要去抽打李孟春。


“你敢!”程会一瞪眼:“只有要老夫在,谁敢在我们岳麓书院殴打我们的学生?”


“哈哈,说的好哇。”鲁如惠仰天大笑道:“老程你虽然平常说话总是有点刺耳,但这句话却是顺耳了许多。”


说罢他也大吼道:“谁敢在我们岳麓书院殴打我们的学生?”


鲁如惠把大袖一挥,那些前来观礼还没走的师长和学员们立刻一齐涌了上来,把那青年和领来的那些人团团围在中间。


那刚才还一直在叫嚣的青年这才些许有些着慌,拿皮鞭指着面前的人群道:“你、你们要干什么?”


这是王矢听到了学员们的通报,像一匹烈马一样的奔了过来,挤开人群,来到那名青年的面前,劈手就夺去了他的鞭子,然后反手又给了他一耳光。


“我也给你长点记性!在我们岳麓书院,第一,不能拿鞭子指着我们的师长!第二,不能拿鞭子指着我们的学员,第三,不能鞭子指着我们这儿的任何一个人!”


青年立刻就被打懵了,问道:“你、你们要干什么?”


“滚!”王矢低吼道:“要不然我就找人把你们全都扔下山去。”


于是那名青年和他领来的人被从人群中狼狈地扔了出去。望着他们屁滚尿流的奔逃样子,书院中的学生们一起兴奋的振臂高呼了起来。


“你们、你们等着!”一直到跑出很远去,觉得有段安全距离时,那青年才回身高声叫骂道:“李孟春,我手里有你的卖身契约,你跑不掉的!我还要去告官,告你们岳麓书字纵容逃奴,告你们仗势欺人——我要去告你们!”


当晚,在鲁如惠的屋中,除了鲁如惠和王矢、程会外,“曲涧六子”也都被叫了过去。


鲁如惠朝李孟春说道:“先说说吧,是怎么回事?”


李孟春嗫嚅了半天,终于张嘴说道:“今天来的那个人……那个人,是我家少、少爷!”


“你真的是别人家的家奴?”方邵跳将了起来。


李孟春羞愧的点了点头,脑袋耷拉的更低了。


“你到底是他们家的奴,还是仆?”鲁如惠皱着眉头说道。


很多人把奴仆混为一谈,实际上奴和仆之间还是有区别的。最大的区别就在于——仆人可以通过解除雇佣关系而恢复自由身,但奴则是终身所有,甚至累世所有,和私有财产没什么两样的。


所以,在那些唐以前的那些对家奴残酷的时代,家奴又有“四脚羊”的外号,也就是说这种人和牛羊一类的牲口没什么两样,甚至打杀随意。


有宋一代,由于社会模式迅速承平,和权力向士大夫阶层的迅速转移,所以奴役的社会地位也跟随着沾了光,有了较大的提高。儒家求“仁”重“礼”,那么在对奴仆的管理与惩处方面,总要做出一些人性化的改变。


奴婢在法律上开始被视为良人,是国家的编户齐民,这与唐律有关贱口奴婢的规定有明显不同。比较明显的就是按唐律:“诸奴婢有罪,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,杖一百。无罪而杀者,徒一年。”无罪而杀,即为故意杀害,唐代仅处徒一年刑。但是北宋初期实行的这一主公无故杀奴婢必须抵命,大宋真宗朝时,按大理寺奏请,情况又有了些许的改变,规定“常人相殴致死,依法当绞。减常人一等,即处以流三千里刑,亦即雇主杀死奴婢,不必抵命。”这些条文,都明确记载在《宋刑统》中的《奴主相犯律》律中。但所有这些,都主要是针对雇佣身份的奴婢,而卖身的家奴,得到的更多是人道上的怜悯,而不是法律上的强力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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