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黄金屋小说>穿越架空>入骨温柔> 第3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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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(2 / 2)

他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沈雁笙的脸上,两个人离得那么近,近到他能看清楚她长而密的睫毛,能看清楚她专注的神情,能看清楚她右眼下方一颗小小的红痣。


那一年的陆景策十六岁,少年动了心,从此万劫不复,一记就是漫长的十几年岁月。


八月底的时候,沈雁笙要回北城了。


走的那天,她特意去和陆景策告别。


那天和往常其实也没什么区别,陆景策照常在工地上干活,中午领了盒饭不舍得吃,要留着拿回家给奶奶。


他仍然在烈日下,坐在路边啃馒头,一口馒头咽一口水。


直到视线里忽然出现女孩子漂亮的单鞋,他抬起头,对上沈雁笙眉眼弯弯的笑脸。


她今天穿件鹅黄色的裙子,撑着太阳伞,长长的头发绑成一个漂亮的丸子头。


沈雁笙和往常也没什么区别,一样的好看。


她收了伞,抚着裙子在他旁边坐下来,说:“你怎么又吃馒头啊?”


陆景策道:“吃得饱。”


“可是没有营养啊。”说着,把手里拎着的纸袋子递给陆景策。


陆景策愣了下,侧头看她。


沈雁笙笑着说:“拿着呀。”


“什么?”陆景策下意识问。


“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。”


陆景策犹豫了下,随后把手里的馒头装回塑料袋里,然后放到旁边。


接过沈雁笙递给他的纸袋子,打开,把东西拿出来,才发现是一份午饭。


那是陆景策长到十六岁,见过的最丰盛的一份午饭。


他侧过头,不解地看向沈雁笙。


沈雁笙笑着道:“我要走了。”


陆景策闻言不由得顿了下。


他看着她,没说话。


沈雁笙道:“马上要开学了,我得回去上学了。”


陆景策喉咙微微发涩,沉默很久,干干地问她一句,“你上哪所学校?”


沈雁笙道:“北城一中啊。”


说着,有点腼腆地笑了,悄悄和陆景策说:“其实我学习不好,交高价进去的,只能读普通班。”


陆景策说:“高中还可以努力。”


沈雁笙笑,说:“我也是这样想的。”


说到这里,她从包里摸出一个东西,说:“这个送给你。”


陆景策低下头,看到沈雁笙掌心摊着一枚红色的,类似平安结的东西。


他微微愣了下,抬头看向沈雁笙。


沈雁笙笑着把东西塞进他手里,说:“我最近在家里闲着没事儿编的,我自己也有一个。”


说着晃晃手机上的平安结。


“我妈妈说这是一种美好的祝愿,戴在身上能保佑我们平平安安。”


陆景策喉咙滚动,他看着沈雁笙,想说什么,忽然第一次发现他是那样不擅长表达。


很多话堵在喉咙,最后只干巴巴地说了一声,“谢谢。”


沈雁笙笑,说:“你以后不要总吃馒头了,长期下去会营养不良的。”


陆景策沉闷地“嗯”一声。


沈雁笙笑了笑,拿起伞起身,说:“那我走了。”


这是陆景策在江城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,他看着她撑着伞离开的背影,到最后才想起,他甚至没有告诉过她,他叫什么。


等到沈雁笙的身影消失,他有些空落落地收回视线,目光落在水泥地上,那里有一张沈雁笙刚刚拿东西时不小心掉出来的证件照。


陆景策盯着看了几秒,忍不住捡起来,和平安结一起,悄悄地放进了裤兜里。


和沈雁笙的相遇,对陆景策而言,是老天爷大发慈悲,让他做的一场美好的梦。


他比谁都清楚,他和沈雁笙之间,隔着千山万水,这辈子永远也不可能会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

他偶尔也会做梦,和奶奶提起来,连奶奶都说:“古话说得好,门当户对,有钱人家的小姐是不会嫁入穷门的,穷人家的姑娘也不会嫁进豪门。有句话叫,什么锅配什么盖,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连共同语言都不会有。”


九月份的时候,陆景策也去了北城。


但他并不是去读书。奶奶的病情每况愈下,癌细胞在体内扩散,他需要尽快赚到足够多的钱给奶奶做手术。


裴新的一个远房叔叔做海上生意,正好缺人手,他决定不再上学,跟着裴新去北城投奔他。


去北城的绿皮火车上,裴新第一百次叹气,“你真的要去出海啊?阿策,你跟我可不同,我反正不是读书的料,早点出社会赚钱也无所谓,但是你不一样啊,你学习那么好。一个江城村里出来的,去北城参加竞赛,能把那些优等生吊着打。北城一中亲自向你抛橄榄枝,你就这样放弃了啊?”


“我听人家说,能上北城一中的实验班,就是北大清华的预备役,你要是去读了,指不定以后……”


“你能不能别吵了?”陆景策突然很心烦,皱眉看向裴新。


裴新吓得乖乖闭上嘴,说:“好了好了,我不说了。”


又问:“你要不要吃泡面?我去买?”


陆景策拉起卫衣的帽子盖住头,趴到桌子上,心烦地说:“不吃。”


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硬座,抵达北城火车站的那天,是九月十八号的晚上七点。


裴新的叔叔亲自开车到火车站接他们,说:“先上车,我先带你们去吃饭,有什么事吃饭的时候再慢慢谈。”


吃饭的地方在北城一间江湖菜馆,裴新的叔叔特意订了个包间,陆景策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,表示愿意跟他做海上生意。


刘学山上下打量了陆景策一下,说:“你的情况,裴新他爸已经在电话里跟我说过了。不过说句老实话,你这条件,不读书真的可惜了。你自己要想清楚。”


“我想得很清楚了。”陆景策道:“我想赚钱。”


刘学山道:“我知道你奶奶的情况。”


说到这里,叹了声气,道:“如果你确定要跟我做生意,我肯定也不会亏待你。不过海上的钱也没那么好赚,很多时候得靠天吃饭。一出海就是大半年,而且海上可不像在陆地上,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,你自己要想清楚。”


“我想清楚了。”


刘学山点点头,说:“行吧,那你准备准备,过几天先到船上来适应适应。”


出海打渔的日子确实很苦,裴新刚上船那段时间,每天吐得昏天暗地。


有一次躺在甲板上看天,和陆景策说:“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,想到要在船上待大半年,我都快疯了。”


陆景策靠着船壁坐着,他一条腿伸直,一条腿曲着,手上始终捏着一只红色的平安结。


他望着茫茫大海,眼里平静得仿佛没有任何情绪。


裴新从甲板上坐起来,盘着腿看着陆景策,问:“阿策,咱们真的要在海上过一辈子啊?”


陆景策沉默很久,淡声道:“我没想那么远。”


“那你怎么想的?”


陆景策总算侧头看向裴新,说:“我现在只想攒够钱给奶奶治病。”


“那以后呢?”


陆景策仰头靠住船壁,闭上眼睛,淡淡道:“以后的事,以后再说吧。”


陆景策在刘学山身边跟了两年,十八岁那年,刘学山分给他一条船,让他自己出海,赚的钱,他抽三成。


那个时候裴新已经转行了,他实在适应不了海上的生活,去学了厨师,找了间餐馆做学徒。


海上的日子漫长又孤独,陆景策在那两年变得越发沉默寡言。有时候在甲板上一坐就是一整天,看海看天。


偶尔回想起他这短暂的十八年岁月,似乎一切都是那么贫乏。


在那两年里,他常常想起沈雁笙。只有想起沈雁笙的时候,才能感觉到他那颗心还会跳动。


偶尔会很后悔,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沈雁笙他叫什么,或者留一个联系方式。


但是转念一想,就算留下了又如何。他们的人生完全不可能会有交集。


十九岁那年,陆景策在海上出了事故,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。


但也庆幸在那一年,他赚到足够多的钱,终于把奶奶接到北城接受更好的治疗。


手术治疗的结果意外地顺利,裴新说,是老天爷看不下去他受苦,所以让奶奶好好活着,留在他身边。


否则如果奶奶也走了,陆景策这一生就太可怜了。


不过因为在海上出了一次事故,陆景策也开始考虑转行。事实上,他也并不想在海上呆一辈子,也不并满足于在海上赚的那点钱。


经历过奶奶生病,他越发深刻地明白,人在这世上活着,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钱才能活得有尊严,即使家人有什么病痛,只要有钱,甚至可以和死神抢人。


再度见到沈雁笙,是陆景策决定出国,朋友给他践行的那天晚上。


那是在a大附近,裴新这两年攒了点小钱,在大学附近开了间小餐馆。


他的日子过得小而美,还交了女朋友,年底就准备结婚。


裴新知道陆景策要出国的时候,还很是埋怨了他一顿,说:“眼看着我年底就要结婚了,你非得这个时候走。”


陆景策难得笑了,说:“新婚红包也不会少你的。”


“这是红包的问题吗?”裴新气鼓鼓的,“我年底就要结婚了,结果我最好的兄弟居然不能来给我当伴郎!”


程州嗤地声笑出来,开玩笑说:“你应该高兴才是,阿策来给你当伴郎,风头都要给你抢光。”


裴新撇撇嘴,虽然不愿意承认,但陆景策这厮确实长得帅,但凡他在场,他们这些人全都沦为陪衬。


想到这里,裴新忍不住问:“阿策,欣欣的事你真的不考虑啊?我媳妇儿让我再问问你,欣欣长得挺漂亮的啊,人也温柔——”


话还没说完,就被陆景策斜了一眼,他下意识闭上嘴巴,说:“算了,当我没说。”


陆景策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了沈雁笙,当他抬头看向窗外的时候,正好看到沈雁笙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。


他眼里一瞬间闪过了光,几乎是下意识地起身,大步往外走。


但当他推开玻璃门,从店里出来的时候,看到的是沈雁笙和一个男生在校门口拥抱。


男生长得很英俊,和沈雁笙年龄相当,看他开的车和衣着,可以看出两个人一定门当户对。


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,沈雁笙脸上笑容灿烂,忽然踮脚吻了一下男友。


陆景策的脚步就顿在了那里,隔得有些远,他看着沈雁笙脸上灿烂开心的笑容,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受。


其实是正常的。


她那么漂亮,那么开朗可爱,一定有很多男生喜欢她。


裴新从里面跟出来,看着陆景策,疑惑地问:“怎么了?怎么突然出来了?”


陆景策收回目光,淡声道:“没事。”


“你先进去吧。”


裴新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想问什么,里面正好有人喊他算账,他连忙回头应一声,“诶,来了啊!”


回头对陆景策说:“没事儿就赶紧进来啊,菜都上来了。”


陆景策点下头,淡淡“嗯”了一声。


当裴新回到店里,陆景策再看向刚才那个位置的时候,沈雁笙已经不在了。


梧桐树下空空荡荡的,仿佛刚才看到的只是一个幻影。


而那也并不是陆景策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。


四年后,沈雁笙到加州进修,一个周末,和傅时煜自驾到佛罗里达州玩。


车开到半路上的时候,傅时煜就有点后悔,在车上说:“下次真不自驾了,累死我了。”


沈雁笙道:“要不到前面休息一会儿吧。”


傅时煜点下头,说:“真要休息会儿,我顺便上个厕所。”


到了前面公路服务区,傅时煜停下车就去上洗手间,沈雁笙则到超市去买点吃的。


陆景策那时候和朋友开车到佛州办点事,中途到服务区休息,他走进超市想买包烟,却在门口突然猛然顿住了脚步。


旁边的朋友也跟着停下来,疑惑地问:“怎么了?”


他顺着陆景策的目光看过去,就看到正在货架上挑选零食的沈雁笙。


朋友看到过陆景策钱夹里的那张照片,以至于看到沈雁笙的那瞬间非常惊讶,下意识要说什么,陆景策用眼神制止了他。


而沈雁笙也在那时候感觉到有两道目光盯在她身上,她下意识侧过头,正好和陆景策的视线对上。


那是沈雁笙和陆景策相识后的第七年,陆景策七年如一日地记着她,而沈雁笙已经明显完全忘记了他。


两人目光对视了几秒钟,沈雁笙朝他礼貌地点了下头。


傅时煜正好在那时候走进来,问道:“买好了吗?”


沈雁笙一看到傅时煜就露出了笑容,说:“还没有呢。我在想要不要多买几罐咖啡。”


傅时煜顺手从货架上拿了几罐,说:“那就买嘛,还想买什么?”


“薯片买一点嘛。”


……


从服务区出来的时候,陆景策满心苦涩。


他坐在副驾驶抽烟,望着窗外的风景,很久也没说话。


周桥眼观鼻鼻观心,开着车跟在沈雁笙他们那辆车后面,忍了好半天,还是忍不住问:“刚刚那女孩儿是不是证件照上那个女孩儿啊?”


陆景策看着前面的车,沉默了很久,“嗯”了一声。


周桥回想了一下刚刚在店里沈雁笙的反应,那个样子分明就是完全不记得陆景策了。


周桥一瞬间有点感动身受地同情陆景策。


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七年这么久,结果对方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了。


他摸摸鼻子,说:“有句话不是说,天涯何处无芳草。追你的女人都能组个足球队了,没必要在一个女人身上吊死吧?”


陆景策心烦,打断他,“收声。”


周桥老老实实闭上嘴巴,再不提这茬儿。


接下来的一个月,周桥发现陆景策经常开车出门溜达,有好几次他开车出门,都遇到陆景策把车停在大学附近。


有天晚上陆景策很晚回来,周桥实在耐不住好奇心,八卦地问:“你心上人是大学生?”


陆景策朝他看一眼。


周桥摸摸鼻子,“我不是故意调查你啊,主要我最近好几次出门都看到你的车停在那附近。”


趴在吧台上,满眼好奇地问:“你是不是偷偷去看人家啊?你要干嘛?撬墙角还是为爱做三?”


陆景策在吧台倒酒,懒得搭理他,冷淡道:“你最近很闲?管起我的事来了。”


周桥嘿嘿一笑,自说自话,“我只要一想到连你都要沦落到为爱做三的程度,我就平衡了。”


端起一杯酒坐到沙发上,唉声叹气,“女人真是又可爱又可恨。”


陆景策回国前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,是那一年的圣诞前夜。


晚上八点左右,布鲁克林地铁站外面发生枪击事件,行人四处尖叫逃窜。陆景策那时正在附近办事,枪击声响起的时候,他拉开车门,正准备离开。


于嘈杂的人声中,他突然听见一道惊恐的哭声,“傅时煜!”


他顺着那道声音看过去,就看到沈雁笙抱着头在人群中乱窜。


他不由得皱眉,几乎立刻朝她大步走过去。


人群混乱,空中不停响起枪击声,大家都在尖叫着逃跑。有人被推倒在地上,有人从倒在地上的人身上踩踏过去。


沈雁笙像只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往哪里跑,她被人群推搡扒拉,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身后的枪口对准。


枪击声响起的时候,沈雁笙被人猛地从身后扑到地上。恐慌中仿佛听到一声闷哼。


这时候警察终于到了,迅速将几个暴徒擒获。


傅时煜掉头跑回来,在人群中大喊,“笙笙!”


陆景策从沈雁笙身上起身,转身就大步往回走。


傅时煜和陆景策擦身而过,跑过去把趴在地上的沈雁笙扶起来,满脸惊慌,“没事吧笙笙?”


沈雁笙却是下意识地回头去看,路上都是行人,她已经找不到刚刚到底是谁救了她。


“笙笙?你在看什么?”傅时煜见沈雁笙一直望着身后,不由得问。


沈雁笙这才回过神,看向傅时煜,说:“刚刚好像有人救了我。”


傅时煜闻言愣了下,“没有吧?”


沈雁笙道:“真的。刚刚我听到枪声从我身后传过来,然后我就被人扑倒了。”


傅时煜扶着沈雁笙从地上站起来,说:“你肯定听错了,怎么可能那枪口就对上你了呢。应该只是被撞到了而已。”


“是吗。”沈雁笙还有点心有余悸的,也没多想。


傅时煜点点头,给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,说:“肯定是的。”


沈雁笙仍然下意识的,回头往人群中看了一眼。


过了会儿,才想起来,重新看向傅时煜,“你刚刚去哪里了?吓死我了。”


傅时煜眼里闪过一丝心虚,说:“我被人群挤散了,半天没找到你。”


“哦。”沈雁笙问:“那你没事吧?”


“没事。”傅时煜拉着沈雁笙往回走,说:“走吧,咱们赶紧回去,太危险了。”


这天晚上的后半夜,陆景策趴在医院的病床上,医生从他右肩取出一颗子弹,说:“幸好没穿过心脏,要不然这会儿已经去见耶稣了。”


取子弹的时候没打麻药,陆景策疼得额头全是冷汗。


周桥在旁边看得直皱眉,说:“你不是出去办事吗,怎么还中枪了?”


陆景策闭着眼睛,没精神跟他说话。


医生在旁边道:“刚刚发生枪击案。”


周桥道:“我知道啊。”


不过以陆景策的反应能力,不可能躲不开这种可以预见的危险。


“不是。我刚刚给你打电话的时候,你不是正准备上车吗?”


陆景策被他吵得头疼,蹙着眉心,不耐道:“你能不能安静点?”


周桥忽然联想到陆景策这段时间的反常,随口开一句玩笑,“该不会是你的心上人差点被子弹击中,你扑过去帮她挡了一枪吧?”


他话音刚落,陆景策忽然睁开眼睛,终于朝他看了一眼。


周桥愣了两秒钟,反应过来,眼睛睁大,震惊道:“卧槽,真让我猜中了?”


作者有话说:


回忆杀结束,明天见~


笙笙宝贝,你们家陆总救过你两次命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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